一、本局109年9月25日中市教體字第1090084206號函(諒達)。 二、有關本局訂於109年9月29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2時發放本府教育防疫人員第7批口罩案,倘貴校因故不克至本府陽明市政大樓領取物資,得由委託學校備妥委託書(備核章正本),交由受委託學校一併攜帶前往領取。 三、檢附委託單電子檔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