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臺中市立日南國民中學英語科代理(育嬰留職停薪缺)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二、組織:成立「109學年度臺中市立日南國民中學代理(課)教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代理教師一名)
英語科(育嬰留職停薪缺) 109年11月3日後(含)之到職日起至110年7月7日(或代理原因消滅) 備取若干名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
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jnjh.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tc.edu.tw/)、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教育部國中小代理代課教師人才庫平臺(http://ptst.k12ea.gov.tw/)下載。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倘前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下階段招考。如缺額補滿,則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各階段甄選結果相關事宜,皆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第18條、第19條、第21條、第22條或教育人員任用
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留職停薪中之教師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依招考次別須具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資格條件:
第1次招考 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招考 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暨第4次以後招考資格條件 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3.大學以上畢業者。
六、報名方式
請下載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掃描檔,於各次招考前一日17:00前E-mail至chimmy1968@jnjh.tc.edu.tw 信箱報名,信件標題請寫『教師甄選報名-□□科第□次招考+姓名』(僅限網路報名,電子報名表務必含照片。) 本校依資格條件通知口試及試教時間。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七、甄選地點
臺中市立日南國民中學
聯絡電話:04-26813721轉511或514
報到經資格審查合格後,請等候通知參加試教及口試。
八、資格審查:報到時請攜帶以下證明文件正本參加資格審查(驗畢歸還),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口試及試教。(為節省時間請隨同報名表E-mail掃描檔)
1.學歷證件正本。
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受理報名。
2.合格教師證或修畢職前教育學程證書正本。(有者請附)
3.身分證件正本。
4.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各乙份。
5.退伍令正、影本乙份(視應考者身分繳交)
九、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口試:成績佔50%。(口試時間8-10分鐘)
(二)試教:成績佔50%。(試教範圍:國中範圍自訂,試教時間:6-8分鐘)
同分時以試教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成績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
十、甄選地點
臺中市立日南國民中學
十一、各次甄選預定日期
(一)109年10月27日(星期二) 09:00起(請於08:50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 09:00起(請於08:50前至教務處報到)
(三)109年10月29日(星期四) 09:00起(請於08:50前至教務處報到)
(四)109年10月30日(星期五) 09:00起(請於08:50前至教務處報到)
(五)後續招考:請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jnjh.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查詢,倘已錄足額錄取,則不辦理後續招考。
十二、甄選地點
臺中市立日南國民中學(地址: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二段69-11號)
餘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