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9年10月21日府授農輔字第1090258106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在地農村檢視現有特色資源,並引導農村規劃未來之願景,遴選優質之農村做為典範,並代表本市爭取全國決賽金牌農村之榮譽。 三、檢附旨揭活動競賽辦法及說明會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