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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請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教師(名單詳如附件)擔任本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跟審人員,敬請學校協助轉知並惠予教師於辦理是項工作期間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11-05 ~ 2020-11-27
公告單位:特教科 蕭旻玲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611
一、依據本市109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述工作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請學校協助轉知並惠予公(差)假登記:
(一)時間:109年11月4日(星期三)至109年11月27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豐原國小內)及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樂業國小內)。
(三)出席人員:請本市各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人員(名單如附件)依排定時間及地點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