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9年7月23日中市教體字第1090063484號函諒達。 二、請於109年11月24日(星期二)前檢送支出明細表、結算驗收證明書正本(逾10萬元之採購)及成果報告等資料寄回本局體育保健科辦理核結事宜(請於信封註明-教育部補助700-999人學校設置紅外線熱顯像儀成果資料,以利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