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臺中市霧峰區霧峰國民小學行政助理(守衛人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
1.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2.臺中市政府108年05月30日府授秘總字第1080125322號函辦理。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男女均可,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2.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資格,或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能
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表格,並具備應對能力。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三、工作內容
(一) 駐衛警校門崗位工作。
(二) 各棟大樓門禁管理(含鐵捲門手動拉啟、關閉)。
(三) 校園定時與不定時巡視及安全維護、監控。
(四) 維護守衛室整潔及校門口附近環境整潔、綠美化工作。
(五) 上下學期間校門口指揮交通,維護師生安全。
(六) 訪客登記、通知、停車之引導工作。
(七) 校園財產進出校園時協助執行登記管制工作。
(八) 校園辦理活動時,協助場地開放與關閉之工作。
(九) 信件接收與登錄工作。
(十) 值勤日誌填寫。
(十一) 校內緊急事件之通報及處置。
(十二) 上級交辦事項。
(十三) 其他與上列各項相關事務或與校園安全必要之守衛工作。
四、報名
(一)領取簡章及報名表: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可於報名截止前親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或本校網頁(http://www.wfps.tc.edu.tw)校務公佈欄自行下載文件使用,或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文件佈告欄自行下載文件使用。
(二)報名及截止時間:
自民國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起,至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開放現場報名,逾時不候。上班日每天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半至四時。
(三)報名地點:
本校總務處。(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6號,電話:04-23393069分機730)
(四)報名方式:一律以現場親自報名,委託報名及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報名手續:報名時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並由校方人員核驗後當場發還(請自備證
件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最近六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2張,貼於報名表及報名表上)。
2.國民身分證(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用服務經歷證明則免)
4.服務經歷證明文件,需有服務公司核章。(無則免附)。
5.專業證照:如水電、消防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切結書(一)(二)(三)。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8.如經錄用,須補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檢查體格合格證書(含胸部X光檢查)正本壹份。
註:畢業證書與服務證明至少擇一提出。
(六)報名費:免費。
五、甄選方式
(一)口試(50%)-履歷、經歷(工作經驗)、應答禮儀與態度、值勤概念與應變能力、配合行政
能力及工作意願
(二)術科(50%)-行走能力、徒手開關鐵捲門、遙控開關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甄選時間: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起,先進行口試,全部應試人員
口試完畢後,進行術科考試。(面試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於甄選當日下午2:
20前至本校總務處完成報到)。
(二)甄選地點:
口試:本校校長室。
術科:本校慈慧樓。
七、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依成績高低排序)。
八、錄取聘用
1.錄取公告:甄選成績於民國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7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
教育局(http://www.tc.edu.tw/)學校文件佈告欄及本校網頁
(http://www.wfps.tc.edu.tw)校務佈告欄,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依成績排列
正取1名,備取2名,出缺時依序遞補)。
2.報到:錄取者應於民國109年12月01日(星期二)上午9時前,到霧峰國小總務處
辦理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錄取者報
到完畢後,於正式上班前應檢附健康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