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9年11月27日北教大師培字第1090390519號函辦理。 二、徵聘職務: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資格條件及需檢附資料詳如附件。 三、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4日(週五)寄達該校,逾時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