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110學年度特殊教育幼兒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市110學年度入幼兒園鑑定安置評估工作,係由心評人員針對個案進行實際評估,倘有心評人員主動聯繫園所,請園所協助提供場地,請各園配合辦理,以辦理旨揭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