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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誠徵職務代理人1名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7 ~ 2020-12-11
公告單位:人事室 許亭盈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723
一、報名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於109年12月7日前檢附(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寄至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李股長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代」,以郵戳為憑,擇優面試。
2、本局將就符合資格之報名人員中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聯絡人: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李股長。聯絡方式:04-22289111#54303
二、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三、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27434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2次增額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止
(五)工作內容:
1.例行性綜合業務(局科務會議及科內經費、財產)及庶務業務、新聞彙整業務。
2.國教署補助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設備業務。
3.學校以前年度基金賸餘款彙辦。
4.校園汙水納管事宜。
5.學校教育儲蓄戶、302專戶。
6.國小代收代辦核定與私人捐資興學表揚。
7.辦理校園(舍)餘鋊空間活代利用(含新光及旭光國小舊校舍)
四、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