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辦法辦理。 二、旨述會議資訊如下,請協助轉知貴屬教師,並惠予公(差)假登記: (一)時間:109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至5時。 (二)地點:本府陽明大樓4F電腦教室。 (三)出席人員: 1.大雅區大雅國民小學許珠芬教師。 2.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曾文芳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