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新光國民小學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結果公告 一、甄選結果: 正取:戴○怡 備取1:邱○慧 備取2:黃○寧 二、正取人員請於109年1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攜帶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