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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書記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公告日期:2020-12-18 ~ 2020-12-25
公告單位:沙鹿高工 楊秀俐
公告類別:學校公告
點閱數:585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職稱及名額:
(一)職稱:約僱人員(教務處書記職務出缺期間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僱用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一般行政科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地點及報酬:
(一)工作地點: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823號)。
(二)工作報酬: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以19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約新臺幣23,693元,月支報酬仍按基本工資24,000元支給,另須自付勞健保部分。
五、資格條件及工作項目:
(一)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須滿10年以上。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3.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備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能力。
(二)工作項目:1.材料、物品請購登錄使用保管之擬辦。2.實驗室、特別教室之維護與管理。3.掛圖、教具、媒體設備相關之擬辦。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其餘詳見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