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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營建署通知「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工程品質抽查作業方案修訂版函文(含附件)1份,請依中央規定函示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12-22 ~ 2021-06-01
公告單位:工程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531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9年12月15日營署道字第1091256511號函辦理。
二、請依營建署通知於「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補助未完成發包之案件,於工程類招標文件契約草案「工程品管」條文內增列以下條款:依據現行『內政部營建署「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工程品質抽查作業方案』辦理品質抽查結果,對廠商辦理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事宜如下:1.懲罰性違約金金額,應依抽查小組之督導及抽查品質缺失扣點數計算之。2.一千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案,每點罰款新台幣一千元。3.未達一千萬元之工程案,每點罰款新台幣五百元。
三、爾後相關「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案件亦請依規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