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北屯區仁美國民小學110年度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壹、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能擔任學校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男女均可。
2.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具一般行政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備應對能力。
4.行政助理之進用以能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5.新增進用之行政助理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資格,或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曾犯內亂、外患罪或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
2.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曾有性侵害犯罪事實者。
貳、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參、工作時間:
一、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上午08:00-12:00,下午1:00-5:00,每周以40小時計,如需配合
學校作息以及需求,適時調整時,依”勞動基準法”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
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每週有二日之休息,其中星期日為例假日,星期六為休息日。如因特殊清況,得隨時配合學校需要調整。
三、中央機關規定應放之假日及特殊休假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肆、 工作內容:
一、協助學校行政、教師教學支援及學校設備之修繕、保養維護。
二、校園清潔及花草樹木綠美化之維護整理。
三、校園安全工作及校舍安全之巡查維護。
四、學校各項活動支援、場佈、市府公文遞送及臨時交辦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突發狀況需立即協助處理)。
伍、工作待遇:
一、採月薪支給,一般行政每月薪資新臺幣24,000元。
二、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提撥等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勞退基金及勞、健保自負額費用,需由每
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三、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陸、約僱期間:
一、經甄選正取錄取人員,僱用契約為每一年一聘約,僱用契約自本校通知上班日起至110年12月31
日止,但仍以實際到職之日為準。如臺中市政府增加補助預算經費,本校得視工作表現考核結果,
作為延長聘期之參考依據,續聘至經費用謦為止。
二、僱用人員任用期間(滿一個月),由本校考核評估該員是否勝任工作,如無法勝任則依據勞動基法
第十一條第五項(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終止勞動契約,但續僱人員,不得超過65
歲。
三、經甄選備取人員,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僱用。
柒、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雇。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校
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或性平犯罪相關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
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得提前於一個月前通知
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不得有退職金、資遣費或其他形式金錢之請求。
八、 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捌、報名事宜:(免報名費)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直接由臺中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訊息自行下
載或自本校網站中下載使用,或至本校警衛室領取。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月8日(星期五) 15時0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親送至本校總務處。
三、報名地點:臺中市北屯區仁美國民小學總務處,請洽周組長。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568號;電話:04-24211136轉731)。
四、報名手續:報名時除填寫報名表外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當場發還:
1.身分證明文件。
2.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汽車或機車駕照。
5.服務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6.其他專長證件。(無者免附)
玖、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
二、面試:依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問題處理、服務熱忱等項目,每人約5-10分鐘為原則。(100%)
拾、甄選面試時間和地點: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驗,並依報名次序為面試次序
一、日期: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報到,下午2時開始考試。
二、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
拾壹、錄取及報到:
一、放榜:
1. 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訊息及本校網站公布欄,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依成績排列正取1名;備取1名,出缺時依序遞補)
2.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二、報到:
1.錄取人員由本校總務處另行通知,逾時以棄權論並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 正本1份。
拾貳、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