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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國民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送件時間,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1-07 ~ 2021-01-08
公告單位:小教科 李有峻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707
一、依據本局110年1月4日中市教小字第1090113969號函(諒達)辦理。
二、依國民教育法第9-3條規定略以,依第九條第三項至第五項組織遴選委員會之機關、師範校院及設有教育院(系) 之大學,應就所屬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校長辦學績效予以評鑑,以為應否繼續遴聘之依據。
三、本市110年1月31日任期屆滿欲申請連任(含2次連任)之校長,依規定均應參加辦學績效評鑑。欲申請參加辦學績效評鑑者,請依前揭函文規定,於110年1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將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申請表及最近4年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請各校人事室查驗並核章)送至國小教育科李先生收(分機54303)。
四、本案公告請務必轉知貴校校長知悉,不需辦理辦學績效評鑑之校長可忽略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