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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請貴屬教師(名單詳如附件)擔任本市「110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及入幼兒園鑑定安置評估工作」複審心評人員,敬請貴校協助轉知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1-06 ~ 2021-01-21
公告單位:特教科 陳筱媺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559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入國小及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述鑑定複審工作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1.時間:110年1月8日(星期五)至110年1月21日(星期四)間。
2.地點:本市中區特教資源中心(樂業國小內,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
三、為使複審作業順利進行,前述鑑定複審工作期間請各複審心評人員依排定時間及地點(如附件)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