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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撥發教育部分配本市私立幼兒園防疫物資,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1-12 ~ 2021-01-14
公告單位:幼教科 林雨紅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60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29日防疫物資群組通知辦理。
二、請附件所列幼兒園派員於110年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3時至臺中一中校史館領取防疫物資。
三、提領人須攜帶資料及配合事項如後:
(一)攜帶幼兒園識別證件(如職員證等)及環保袋。
(二)為加速撥發作業時間,請領用人熟記行政區域及項次(如附件1),並於現場告知工作人員以供核對。
(三)私立幼兒園如非園長或負責人親領,請先填妥委託書並於當日攜至現場繳交,始可領取防疫物資。
四、偏鄉地區可指派某一幼兒園代領,不克前往知學校需委託提領證件(如附件2)予提領人攜至現場,以供核對。
五、請各園務必於上述指定時段領取完畢,避免浪費作業人力及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