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后綜高級中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體育班轉學考簡章
1.報名時間:110年1月21日(星期四),09:00-12:00及13:00-16:00。
2.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
3.有意報名同學,請先至本校首頁(如網址)列印報名表填寫資料後至本校學務處體育組報名,並繳驗以下資料:
(1)報名表(正本)(附件1)。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
(4)參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5)家長同意書(附件2)。
(6)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3)。
(7)報考切結書(附件4)。
(8)需自備2吋大頭照兩張。
(9)回郵信封一個。
4.報名費用:
(1)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作業費:新臺幣700元(含報名費及術科測驗費)。
(2)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A.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B.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3)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280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5.測驗時間:110年1月25日(星期一)上午八時整並配合量測體溫等防疫措施, 繳交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健康聲明切結書。
6.參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運動者,不宜參加體育班甄選。
7.放榜日期:110年1月26日(星期二)。
8.成績複查:110年1月27日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9.報到日期:1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09:00-12:00。
10.經錄取之學生於報到日期繳交轉學證明書。 11.經錄取且已完成報到者,如欲放棄錄取資格,應於110年2月5日(星期五)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由考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
12.以本轉學考之學生,在校成績評量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辦理。
13.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告知事項(如附件6),請考生詳細閱讀。
14.術科測驗,應製詳細測驗成績之文字記錄,必要時得將測驗過程以錄影方式記錄。文字紀錄應於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名單前完成。對評分成績特優或特低者,應於評分表件中註明理由。 15.「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學生因重讀、轉學或復學後,依其條件得申請本辦法第4條附表一或附表二之學費補助額度優於原學期已申請之學費補助者,得就扣除原學期學費補助額度後之差額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