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中小學跆拳道聯合總會110年1月9日華跆聯總德字第1100010910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訂於110年2月2日(星期二)至2月7日(星期日),於臺中市中港高中體育館辦理。 三、各參與學校之隊職員、教練及選手請本權責辦理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