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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本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心評人員施測費及複審心評人員鑑定審查費請領作業,請尚未繳交支出明細表及領據之學校,務必於110年1月21日(星期四)前寄(送)達至清水區建國國小,俾利辦理後續匯款相關事宜,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1-14 ~ 2021-01-21
公告單位:特教科 蕭旻玲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548
一、本局109年12月30日中市教特字第1090112889號函諒達。
二、旨揭費用請領工作業以前開函文請各校依規辦理,惟部分學校尚未繳交相關資料。為利辦理施測費請領作業,請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務必於110年1月21日(星期四)前,將領據(正本)及支出明細表(正本)等2項紙本資料寄(送)達清水區建國國小輔導室(地址:436臺中市清水區建國路10號)。
三、另有關「領據」之「繳款人」,請敘寫「臺中市清水區建國國民小學」,並請學校將保管金專戶戶名、行庫名稱、代碼及帳號註明清楚,餘請依前開函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