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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辦理「2021讓愛延續」青少年心理健康校園巡迴講座實施計畫乙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1-20 ~ 2021-01-29
公告單位:學務室 李雁芳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371
一、依據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110年1月12日(110)張基中字第013號函辦理。
二、有關該會辦理「2021讓愛延續」青少年心理健康校園巡迴講座內容請詳閱實施計畫,活動時間自110年3月起至11月止,共開放120場次,每校本年度僅能申請1場次,每場次以1小時為原則,額滿為止,如有意願申請免費講座之學校,請於110年1月29日(星期五)前至線上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zpRn8zws5kVxMzs38)。
三、另查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第4條規定略以,校外人士協助學校教學或活動前,學校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查詢是否有不當進用或運用之情形。次查第5條規定略以,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之課程,分為部定、校定課程及非部定、校定課程,若為非部定、校定課程,學校應訂定校外人士課程教學計畫審核機制,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爰倘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自行與該會確認課程內容,並依規辦理課程審核等事宜。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聯絡人周美蒂小姐,電話:(04)2203-3050分機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