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補助學校辦理109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小學原住民族語開課經費核銷乙案,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1-21 ~ 2021-02-12
公告單位:小教科 陳志康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090
一、依據本局109年10月12日中市教小字第1090088765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學校於110年1月27日(星期三)前檢附支出明細表送各分區學校(中區:北區太平國小;山區:和平區自由國小;海區:龍井區龍泉國國小;屯區:烏日區旭光國小)辦理旨案經費核結,如有賸餘款項,請一併繳回各分區學校(單據請備註計畫經費項目),並附上繳回單據影本。
三、請分區學校於彙整各校支出明細表後,免備文送回本局國小教育科。有關賸餘款繳回請以市庫收入繳款書繳回,繳回證明連同支出明細表一併送回本局辦理經費核結事宜。
四、檢附支出明細表(範例)、分區撥款學校帳戶一覽表(如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