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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10年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應考順序案,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1-29 ~ 2021-02-02
公告單位:學務室 劉之禾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481
一、依據臺中市110年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辦理。
二、本甄選日期訂於110年2月2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本府陽明市政大樓4樓4-2會議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舉行,請報名應考人王○捷依時出席。
三、請應試人員詳閱及遵守下列注意事項:
(一)請依排定應試時間前10分鐘完成報到。
(二)應考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入場應試,並提供現場試務人員核對身分。
(三)應考人員如於面試時間遲到5分鐘即不得入場應試。
四、為配合防疫措施,請應試者配戴口罩,並配合本府陽明市政大樓防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