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110年1月26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0時 30分 (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資格: 1.具有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餘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