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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蠶豆症患者於使用廁所時接觸及吸入萘丸揮發物質,請自110年2月1日起停止使用萘丸,請各校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2021-01-26 ~ 2021-01-31
公告單位:國中科 吳昂霖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57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04111號函。
二、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宣導,為避免蠶豆症患者於使用公廁時接觸及吸入萘丸揮發物質,並考量萘丸主要功效為驅蟲用於衣櫃、書櫃,非廁所清潔維護上必需使用產品,且市面上已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登記防蟲替代產品,如:益避寧、拜富寧、賽滅寧、賽酚寧及天然精油(天然樟腦、香茅)等成分可使用,爰請各校廁所自110年2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萘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