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新興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四次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選簡章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2月3日(星期三)下午3時止。(親送或郵寄均可,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臺中市潭子區新興國民小學(地址:臺中市潭子區潭興路一段25號)。
聯絡電話:04-25364447#710。
三、報名資格:符合下列任用資格之一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幼稚園合格教師。
(二)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且表現良好者。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習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四)符合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前項第五款所稱專業課程應符合教育部規劃「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課程」之相關學程。
四、報名方式:
(一)繳交報名表(親自報名、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均可,郵寄報名請於信封上請註明「應徵109學年度課後照顧服務儲備教師」)。
(二)繳交報名表內相關影本(正本於報名時查驗)。
(三)退伍證(男性教師)。
五、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資料審查:成績占50%(含資格、學歷、任教經歷、特殊表現、教學理念、班級經營理念、技巧、經驗…等,於報名時繳交)。
(二)口試:成績占50%,口試時間10分鐘(含任教經歷、特殊表現、教學理念、班級經營理念、技巧、經驗……)。
六、甄選日期:110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請於上午10時20分前於新興國小教務處辦理報到)。
七、甄選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
八、詳細簡章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