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2次甄選結果: 專任輔導代理教師1名 正取:何孟軒。 *錄取人員請於110年2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攜帶學經歷證件及相關證件正本至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到視同放棄。 二、 報到地點 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人事室(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88號,行政大樓3樓)。 聯絡電話:04-22510983轉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