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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各行政區中心學校(幼兒園)發放幼兒園新春紅包協助告知幼兒園注意事項,請各校(園)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2021-02-02 ~ 2021-02-09
公告單位:幼教科 曾彥霖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654
一、本府規劃於年後由各幼兒園於開園時發放新春紅包予本市幼兒園幼生,本局已於110年1月28日公告各中心學校(幼兒園)協助發放注意事項及發放名冊暨數量予各校(園)(公告編號為583-159954),請各校(園)配合辦理。
二、為利幼兒園領取新春紅包後順利發放予幼生,本局製作發放注意事項予本市幼兒園,請各校(園)協助於幼兒園領取時以紙本提供予幼兒園配合辦理,檔案詳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三、考量新春紅包數量,倘幼兒園實收人數低於100名者,無再提供2份備品,以發放名冊實收幼生人數核發予各園,請各校(園)手動修改名冊領取紅包數量。另幼兒園實收人數高於100名者,則依發放名冊領取紅包數核發予各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