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租公告〕110年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光電屋頂統一標租案
一、機關資料
(一)機關名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機關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三)聯絡人:陳胤成
(四)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55202
(五)電子郵件信箱:hl29@taichung.gov.tw
二、標租資料
(一)標案案號:1100205
(二)財物名稱:110年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光電屋頂統一標租案
三、領投開標
(一)截止投標:110年3月09日17:00
(二)開標時間:110年3月10日10:00
(三)開標地點: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教育局開標室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教育局總收發
四、押標金與保證金:
(一)押標金:100萬元
(二)履約保證金:決標後承諾於標租機關施作之設置容量(kWp)×新臺幣4,000(元/kWp)
五、投標資格摘要
(一)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二)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5,000峰瓩(kWp)以上(實績累積不採計母公司或子公司實績)。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投標回饋金百分比(%)下限為10%,廠商投標回饋金低於下限者視為不符合投標資格。
(四)餘詳投標須知第4點。
六、出租標的所在地:詳租賃標的候選清冊。
七、現場可查看時間:廠商若需現場勘查,請於公告日後至截標日前之上班日8點-16點,預先電洽學校承辦業務人員。
八、後續擴充設備設置容量:得標廠商欲於租賃標的候選清冊外之本局所屬學校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得經該管理機關同意,提報本局核備後,亦得設置,惟合計總容量至多不得超過原投標學校最終設置容量2倍。(單一學校(案場)設置總量不得超過2Mwp),投標廠商需與原所有出租機關完成簽約後始得申請,申請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以投標廠商提出申請日為主。後續擴充案件相關期日皆以簽約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