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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09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借用鑑定測驗工具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2-09 ~ 2021-02-26
公告單位:特教科 蕭旻玲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684
一、依據臺中市109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暨本局110年2月3日中市教特字第1100008685號函諒達。
二、因應延後開學,借用鑑定測驗工具時間調整為110年2月23日(星期二)至2月26日(星期五),請各校依分區一覽表(如附件)逕向各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借用工具作業。
三、請學校於是項工作期間,惠予實際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