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速件(第三次催辦):尚未繳交國有財產自我檢核表之學校速於今日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逕送本局彙整,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2-18 ~ 2021-02-20
公告單位:秘書室 王春美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591
1.依據本局110年1月7日中市教秘字第1100000949號函辦理。
2.本局前以上開函文請各校逐項填列「110年度地方機關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自我檢核表」,並於110年1月29日(星期五)17時前免備文逕送本局彙整,合先敍明。
3.本局已多次公告及電話催辦,惟遲至今日尚未收到貴校檢核表,請速於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逕送本局彙整,避免影響本局彙送本府財政局之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