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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11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新興5,000萬以上及延續性1,000萬以上之計畫),請於2月20日(星期六)下班前將「111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彙總表」回傳彙整,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2-17 ~ 2021-02-24
公告單位:小教科 黃瑜惠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482
一、依據本局秘書室109年2月9日便簽辦理。
二、因應111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請依格式填報「111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彙總表」。
三、適用經費額度如下,未達下述金額者,無須填報:
(一)新興中長程計畫:全程所需經費總額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二)新興年度計畫:所需經費總額為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三)延續性計畫:年度經費需求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
四、110年度以前已獲補助之分年度執行計畫,如屬延續性計畫請務必陳報,以免111年度之經費無法續編。
五、除以前年度延續性計畫外,各校限提1項新興計畫。
六、表中「以前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欄:
(一)請填寫過去年度預算編列金額(含市庫、中央補助款)(含追減)(含先期核列及預審會核列)。
(二)簡述過去年度經費執行情形及目前工作進度。
七、請於「類型」欄位勾選案件性質;另經費包含「其他負擔」者,請於「備註」欄註明經費來源(例如:平均地權基金)。
八、各提案學校請於110年2月20日(星期六)下班前將「111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彙總表」、「計畫書格式(附表一,111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摘要及評審表)」、「111年先期需求經費估算表」電子檔及核章後掃瞄檔email至wa9te8r@taichung.gov.tw彙整,如尚有疑問,請洽國小教育科承辦人黃小姐,分機54413。
九、另檢送「計畫書格式」1份,請有提案需求之學校預先準備相關資料,收件時間將另案通知。
十、檢附「111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撰寫說明」、「經費概算表範例」、「111年先期需求經費估算表」、「臺中市政府辦理計畫案性別影響評估修正版」、「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