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10年2月19日中市教體字第1100009577號函諒達。 二、檢送旨揭表件繳交概況一份(以各校繳交電郵電子檔為主)請各校依限以電子郵件郵回傳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彙辦(不需郵寄正本),倘有疑問請來電體健科詢問林小姐(分機5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