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協和國民小學辦理「110年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公告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國民小學辦理「110年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公告
壹、 依據
臺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
貳、 公告事項
一、 標租標的:詳租賃標的清冊,分別為兩個校區,體操館(本校,西屯區安和路99號),教育訓練教室校舍(分校,西屯區工業38路198號)。
二、 投標資格: (一)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參仟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二)單一投票廠商(含其母公司、子公司及集團關係企業)擁有或施作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2,000峰瓩(kWp)以上。應提供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或太陽能案場建置工程契約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三)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四)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五)大陸地區之公司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六)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限制:經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下列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1.有第 101 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5 款情形或第 6 款判處有期徒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2.有第 101 第 1 項第 7 款至第 14 款情形或第 6 款判處拘役、罰金或緩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一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七)開標前與出租機關有法律糾紛或承辦出租機關其他業務拖欠費用或承租標的物尚未繳清應付租金、違約金或其他原契約所約定應由承租廠商支付之費用者,不得參與投標,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亦同。
三、 投標文件領取:有意投標者,請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上午8時至下午17時止,至本校網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s://xhes.tc.edu.tw/最新公告)。
四、 截標時間:110年3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
五、 開標時間:110年3月10日(星期三) 上午10時,於本校4樓視聽教室辦理開標,下午2時進行評選。
六、保證金額度 本標租案押標金為新臺幣10萬元整。
七、 附加說明
(一) 投標單之投標值填寫方式:
1. 本標租案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容量係以峰瓩(KWp)為單位,其基本系統設置容量為80(KWp),投標單標租系統設置容量數值可填寫至小數點後二位,且不可填寫低於基本系統設置容量。
2. 投標單售電回饋百分比係以百分比(%)為單位,其數值可填寫至小數點後一位,惟最低回饋金百分比至少為 15 %。
八、決標:
(一)本標租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評選,評定優勝廠商方式採序位法,投標值納入評比,由出租機關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依招標文件訂定評分項目、配分、及格分數等審查基準,分別就評選對象進行綜合評分審查。評選程序及辦法,請參照招標文件之附件-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二)投標人投標文件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預訂於開標後,同日下午14:00於視聽教室進行。
九、得標廠商在租賃範圍內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需於施工前提供本校「施工計畫書」與「防水工程保護計畫書」,經本校審查同意後方得施作,廠商不得異議。
十、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依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內相關規定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