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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11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請貴校於110年3月3日(星期三)下班前就所訂計畫及經費,依附件格式填報「摘要及評審表」、「計畫書」、「經費概算表」、「期程進度表」及所需附件送本局彙整,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2-26 ~ 2021-03-05
公告單位:國中科 徐詣璇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39
一、檢附「111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填報說明」及「經費概算表範例」,請依上開附件規定填報。
二、另有關提報校舍興改建計畫時,請依下列注意事項辦理:
(一)學校規模推估,請附學區人口推估資料。
(二)教室數量推估,請附計算式及既有校舍統計表(含完工年度、使照號碼、總樓地板面積、防空避難設備面積及停車空間數量、教室間數等)。
(三)教室需求/學生數量之估算,請附客觀數據佐證(如戶籍資料)。
(四)教室建築單價應與其他設施、拆除工程,甚至景觀等分開,俾利審核。
三、延續性計畫請檢附過去至少2年之執行檢討報告(請視個案狀況自行決定檢討之區間,不足2年則說明之),內容至少應包括:
(一)辦理情形(預定進度與實際進度比較)
(二)經費執行情形
(三)問題及對策
四、新興計畫須檢附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本次先填答檢視表第一部分即可,俟經研考會審查完成後,再續填第二及第三部分之計畫,另新興案件倘為總經費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之巨額採購工程案件者,需繳交「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五、另各案件應附詳細區位圖以利審查。
六、請各校於110年3月3日(星期三)下班前將紙本核章資料(「摘要及評審表」、「計畫書」、「經費概算表」、「期程進度表」及所需附件)送至國中教育科承辦人徐小姐(分機54220),另電子檔及核章後掃描檔並請同步寄至Xuan73317@taichu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