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簡稱促轉會)110年3月3日促轉二字第1105200069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二、請貴校於110年3月8日(星期一)下班前填竣學校公共空間威權象徵處置進度(附件),倘前揭威權象徵尚無處置規劃,仍請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回復規劃之具體處置作為,電子檔請寄至國中教育科伍先生電子信箱(globaltreewu5@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