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校辦理本市「110年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寒假照顧服務」成果冊格式(檔案如附件)及賸餘款繳回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1月15日中市教特字第1100003869號函暨110年1月20日中市教特字第1100005478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於110年3月26日(星期五)前,依下列說明完成「成果冊電子檔」及辦理賸餘款繳回事宜:
(一)有關成果冊電子檔:
1.「成果冊電子檔」範例如附件,或可於特教科表單下載區下載(請先詳閱成果冊說明檔),其中除附件1之「核定公文」以PDF掃描檔呈現以外,其餘請以word、excel、jpg、jpeg檔案格式呈現(核定公文得另以jpg之圖片格式插入成果冊word檔頁面內),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局特教科承辦人電子信箱(liuyui@tc.edu.tw)。
2.「家長回饋單統計表」部分,請貴校逕上網址:「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ndASMiX4XKakojTq7CwFg5zYg2pdx7dt/edit#gid=2045533225」,將統計表內之各項人數填至google表單內,俾利彙整各校回饋單資料。
(二)賸餘款繳回方式:
1.請貴校以110年「臺中市市庫支出收回書」(基金專戶)-繳回,支用機關代號及名稱、科目代號及名稱請選取「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2.貴校於填寫支出收回書時,支出收回說明事項請填「○○區○○國小繳回110年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寒假照顧服務賸餘款」,繳款人或繳款機關請填寫「學校名稱」。
(A)帳戶為臺銀之學校:付款年月為110年2月,付款憑單編號為A00693,填寫金額為490,990元。
(B)帳戶為非臺銀之學校:付款年月為110年2月,付款憑單編號為A00694,填寫金額為417,404元。
3.請貴校於110年3月26日(星期五)前完成賸餘款繳回,並將正本一聯連同支出明細表(免備文)報本局彙辦經費核銷事宜。
三、另倘學校完成案內成果冊電子檔及賸餘款繳回事項者,得依旨揭核定公文及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第三點附表(三)第15項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