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0年4月26日星期一至5月5日星期三
三、評選時間:110年5月5日星期三
四、評選地點:各年級教師休息室及科任教師辦公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取得審定執照):
   1.一至三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2.四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5.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二)樣書送達日期:110年4月21日(三)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
 (四)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21日(五)16:00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六)業務承辦人:立人國小設備組長
      聯絡方式:電話:(04)22956975轉711 傳真:(04)22962430
      地址: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