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110年度行政助理徵才公告
壹、機關名稱: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
貳、職稱:行政助理
參、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肆、性別:不拘
伍、應徵開始日期:110年 3月10日(星期三)
陸、應徵截止日期:110年 3月15日(星期一)
柒、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三、具備電腦文書操作基本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資訊處理工作相關實務經驗者佳。
四、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活動。
五、具相關研究計畫或活動規劃、執行、檢核經驗者為佳。
捌、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因應本單位業務需求,本職缺工作時間為周二至周五12時至21時(中間休息1小時),周六8時至17時(中間休息1小時)。
二、工作內容:
(一)協辦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及諮詢輔導志工業務。
(二)各項家庭教育活動支援事宜。
(三)中心服務台接待工作。
(四)協助場館環境整理維護。
(五)管理中心書籍、影片、桌遊借閱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玖、工作地址: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
拾、報名及連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齊全的相關應徵資料,以掛號郵寄送達「(401020) 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報名,以郵戳為憑,且逾期不予受理;另為維護面試公平性,資料請勿親自送達本中心。若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124885分機211廖先生、206蔡小姐。
二、應徵資料
(一)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個人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四)與本項職務工作項目相關之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五)與本項職務工作項目相關之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以上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完成報名程序者,由本中心審查書面資料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及其他事宜將於110年3月17日(星期三)前以電話通知,資格不符或未達面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拾壹、甄選方式
一、面試:本中心就書面審查合格並符合本中心需求者辦理面試,預計於110年 3月18日(星期四)上午舉行。
二、錄取:依面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者(80分),得予從缺,再次辦理甄選。
三、甄選結果:錄取者以電話通知,並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拾貳、 備註:
一、本工作職缺為教育部110年專案補助,進用期程原則為錄取通知報到後至110年12月31日止,惟如專案計畫變更或終止,服務契約應無條件變更或終止。
二、每日工作時間按政府機關作息上、下班,每日8小時;以月薪計酬,月薪新臺幣27,434元(惟需扣除勞保、健保及勞退公提金額);依勞基法規定享勞保、健保、勞退;年終獎金部分視政府規定情形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