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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為了解各校營養午餐專戶管理情形,請依說明盡速回復資料,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3-11 ~ 2021-03-25
公告單位:體健科 顏郁方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813
一、依據審計處110年3月10日電子信箱交辦事項辦理。
二、請附件中仍未見於該校網站公告明細表,或公告內容非專戶收支明細表者,請盡速將108學年度或109-1學期營養午餐專戶收支明細表寄至審計處承辦人信箱:pyliao@mail.audit.gov.tw,廖小姐。
三、請黎明國中提供營養午餐廠商承攬契約,與專戶收入、孳息及退款(如有)等交易紀錄,寄至審計處承辦人信箱:pyliao@mail.audit.gov.tw,廖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