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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9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公私立幼兒園辦理各項學前教育補助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3-18 ~ 2021-07-31
公告單位:幼教科 王美茹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521
一、有關109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各項學前教育補助作業送審期程及各梯次審查時間地點分配表,請參閱附件1,其他補助申領注意事項詳「109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各項學前教育補助業務申辦研習手冊」(文件編號:583-159680)。
二、請各校(園)事先下載並填妥公私立幼兒園繳件證明單(如附件2),依指定日期送件,第1梯次審查收件時間為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三、市立幼兒園檢送領據時,請統一將領據貼於A4紙張,避免遺失(如領據為A4大小則免)。
四、請各校(園)依審查作業時間核予送審人員公(差)假登記。
五、幼生申請補助相關佐證文件將於審畢後將交還各校(園),請妥善保存備查。
六、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疫,請送審承辦人配合以下事項:
(一)進入校園配合量測體溫、消毒雙手、實名登記、全程配戴口罩。
(二)配合審查場地動線規劃。
(三)送審期間請減少談話。
(四)送審承辦人,1園以1人為限進入校園。
七、為避免送審時等候時間過長,影響其他送審幼兒園權益,請送審承辦人配合以下事項:
(一)依「審查時間地點分配表」中規定之區域送審,勿擅自跨區。
(二)送審前請「確實自行檢視」送件資料是否齊全及完整,以免造成單一幼兒園佔用審查老師過多時間。
(三)倘送審前發現資料有疑義,請於110年4月8日前來電詢問(電話:22289111分機54404謝小姐及分機54421王小姐),審查現場恕無法及時處理棘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