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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請貴屬及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教師(名單詳如附件)擔任本市「109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跟審人員,敬請學校協助轉知並惠予教師於辦理是項工作期間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03-16 ~ 2021-04-15
公告單位:特教科 蕭旻玲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57
一、依據本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述工作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請學校協助轉知並惠予公(差)假登記:
(一)時間:110年4月15日(星期四)至110年5月14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市山線特教資源中心(豐原國小,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三)出席人員:為使審查作業順利進行,前述工作期間請各複審心評人員依排定時間及地點(如附件)出席審查會,請學校協助轉知並惠予教師於辦理是項工作期間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