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東山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清水區東山國民小學 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
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
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
110年05月10日上午08:00~下午16:00。
三、評選地點:本校書法教室
四、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評選結果將通知各出版公司。
五、樣書提供: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
規定進行作業:
(一)教科書評選科目範圍:
1.一至三年級:通過十二年國教課綱審定之版本,含上、下學期。
2.四至六年級:通過九年一貫課綱審定之版本,含上、下學期。
3.閩南語教材:一至六年級。
4.英語教材:一至六年級(三至六年級須經國立編譯館審核通過,取得
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一、二年級樣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二)樣書送達日期:110年05月05日(三)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書法教室
(四)非審定本教材(閩南語教材、低年級英語教材及中高年級英語CD或有聲
書),需附報價單。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
校。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
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05月21日前洽本
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評選結果: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務公告欄。
(五)訂(採)購事宜:經評選採用者,敬知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
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相關事宜。
七、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
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八、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九、連絡洽詢:
(一)業務承辦人:教務組長賴彥廷、教導主任林仁傑
(二)電話:04-26200517分機215、211
(三)FAX:04-26201736
(四)校址:436臺中市清水區神清路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