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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北新國民中學110年聘用臨時救生員甄選辦法
公告日期:2021-03-18 ~ 2021-10-10
公告單位:北新國中 朱仕盟
公告類別:學校公告
點閱數:495
臺中市立北新國民中學110年聘用臨時救生員甄選辦法
一、甄選對象:凡對游泳教學及游泳池救生工作有熱誠之校內、外人士。
二、甄選項目:救生員。
三、甄選名額:救生員各數名。
四、報名資格:身心健全之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公證單位頒發救生員證。
〈一〉具有「教育部體育署」之合格救生員證明者,優先錄用。
〈二〉具有「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之合格救生員證明者。
〈三〉具有「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游泳救生教練證。
五、報名時間:即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10月30日止。
六、報名手續:請至本校網站首頁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連同相關證件影本,繳交至學務處。
1.報名表,附件一
2.相關證件:身分證、證照、第一銀行存摺封面、刑事紀錄證明。
七、考試時間:
(一)證件審查:50%
(二)口試:50%
1.口試時間:即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10月30日
2.口試地點:北新國中飛帆樓學務處。
八、錄取名單:採當日面試,當日審核,當日錄取人員將另行通知,額滿後不另行公告即停止進行面試。
九、備註:
(一)游泳教練、救生員任期:聘期及工作時數配合本校游泳教學、游泳活動及相關活動排定。
1、游泳教練聘用日期:依實際聘約簽訂為主。
2、救生員聘用日期:依實際聘約簽訂為主。
(二)游泳教練及救生員應配合游泳池相關業務,如:協助水質維護及場地清潔,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
(三)聯絡人:體育組長朱仕盟 聯絡電話:04-22449374*724
十、未盡事宜,經機關首長核備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