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信義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南區信義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暨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辦理。
二、目的:俾使教科圖書評選順利進行,本作業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評選適合本校課程及學生使用之教科圖書。
三、樣書陳列日期:109年4月26日(星期一)至109年5月4日(星期二)
四、評選日期:109年5月5日(星期三)、12日(星期三)
五、評選地點:本校教師辦公室
六、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選用採購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系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各領域教科用書:一年級(含上、下學期)
2.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二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需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3.英語教材: 適用二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需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4.閩南語: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5.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09年4月23(星期五)12:00前,逾期不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信義國小教務處設備組(註明送評審樣書)。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商勿進入本校。
(二)非審定版科目,如英文、本土、電腦、光碟教材請隨附報價單。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呈現。
(五)經評選採用者,樣書與CD等附件於獲選後需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六)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書評選審查小組」決議後,公告於本校網頁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七)評選結果公告後,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八)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09年5月18日(星期二)洽本校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劉麗卿組長
(十)聯絡電話:(04)22622005#713 傳真: (04)22617616 地址: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3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