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110年度約僱學務創新人力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推動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
(二)臺中市政府109年9月11日府授人力字第1090214880號函。
二、甄選名額、工作時間、僱用期限: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工作時間:每日下午14:00-22:00。
(三)僱用期限:自110年3月3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另僱用期限屆滿如本校通過申請111年度經費預算補助,工作績效優良者得優先續僱;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工作時間、地點及報酬:
(一)工作時間 :每日下午14:00-22:00,配合學校作息如協助辦理活動將視情況排定班表。
(二)工作地點: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教官室(進修部)(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823號)。
(三)工作報酬: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以約僱四等250薪點計酬給付(約月薪31,17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部分。
四、甄選資格及工作項目:
(一)甄選資格:
報名人員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錄取人員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配合梯次薦訓。
1.大學以上畢業。
2.具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3.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工作項目:
1.校園安全管理與維護,如交通安全導護、學生藥物濫用與校園霸凌防制、校園內外安全巡查等事宜。
2.危機事件處理與校園安全通報,如輪值校安中心值班工作、校內外緊急事件處理及校安通報等事宜。
3.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執行校外聯合巡查、賃居生輔導訪視等事宜。
4.協助辦理學生事務工作,如學生生活管理、偏差行為輔導、學生兵役折抵、急難慰助金申請等相關事宜。
5.遵從本校及主管單位安排之勤務工作。
6.協助辦理學務處(進修部)及軍訓教官室業管相關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其餘詳見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