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區國光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壹
、依據: 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 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
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 之規定辦理。
貳
、 評選方式:
一 、 依本校 教科書選用及採購須知 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參
、評選地點: 各專科教室、 本校 共備教室 。
肆 、樣書陳列日期: 1 1 0 年 4 月 9 日( 五 1 10 年 5 月 7 日( 五
伍 、評選日期: 1 1 0 年 0 4 月 28 日 三 14 0 0 及 1 1 0 年 0 5 月 5 日 三 14 0 0
陸
、樣書提供:經教育部 審核通過之教科書(樣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
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
一 、 送評選科目:
1. 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三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108 課綱各領域教科用
書 適用一至二年級上、下學期(皆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
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
審定執照。
3 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 資訊(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 樣書送達日期: 1 1 0 年 4 月 6 日 一 )16 00 前
三 、 樣書送達地點:本校 楓香樓一樓教師共備 教室 後方窗台櫃上 ,樣書請一次送達 請
勿 分批寄送。
柒
、其它注意事項:
一 、 教科書樣書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 、 評選結果經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後將擇期公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 、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
參考。
四 、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
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五 、 未獲入選之教材,請各位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 10 年 6 月 1 日前領回,逾期未領
回者,該教材由本校逕行處理,書商不得有異議。
六 、 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市教網與本校網站校務佈告欄。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
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 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
新公告評選。
七 、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 黃立芳 老師。
八 、 聯絡方式:電話: :( 2287 2475 轉 7 15 ,傳真 :( 2285 0662
九 、 學校地址: 4 02 臺 中市 南 區 國光路 261 號。
十 、 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