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烏日區五光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 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辦理。
二、 樣書陳列週:110年4月28日起至110年5月4日16時止
三、 評選時間:110年5月5日(三) 13時30分至16時止
四、 評選地點:本校一樓舞蹈教室
五、 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為求公平性,各家廠商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27日(二)16時前可於個別教師空堂時﹑徵得教師同意,向老師宣傳新年度教材特色,但評選前04月28日至05月05日各家廠商不得進入校園宣傳。
(二)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成立各科教科圖書選用初選小組進行評選,評選之後由教務處設備組彙整提送教科圖書選用小組複審,最後簽請校長核定之。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評選科目:
(1)一至三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四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
(5)資訊教育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
2.樣書送達日期:110年4月27日(二)16時之前。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一樓舞蹈教室
七、 其它注意事項:
1.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教育局網路公告。
2.本校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31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4.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5.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6.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7.業務承辦人:三年甲班 王巧萍老師
電話:(04)2336-2276 傳真:(04)2338-5367
地址:41471臺中市烏日區光明路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