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烏日區東園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烏日區東園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2年3月15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16877
號函「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
點」辦理。
(二)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 號函「臺中市政府
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辦
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0年5月10日~110年5月19日。
三、評選日期、地點:110年5月19日(星期三),本校體育館二樓。
四、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五、樣書提供:
(一)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編輯之教科圖書:適用一至三年級,含
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
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四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
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
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時間:110年5月7日(五)下午4: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體育館二樓(請註明評選樣書)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有事接洽請逕
聯繫教務處,禁止進入校園干擾教學。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出版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
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21日(五)下午
4:00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
任何異議。
(五)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六)業務承辦人:教務處劉勝榮老師;聯絡方式:電話:(04)23353092# 724;
地址:414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238巷198號。
(七)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