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小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辨法
一、依據: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 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0年4月27日至110年5月4日。
三、評選日期:110年5月5日13:30-16:00。
四、評選地點:本校教師研究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一至三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綱與四至六年及九年一貫課綱審定之版本(含英語),含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非審定本教材:一至六年級閩南語及客語、一至二年級英語。
(二)樣書送達日期:自公告起至110年4月26日(一)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師研究室(註明送評選樣書)。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相關人員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網路公告於臺中市教育局與本校校網,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0年5月28日(五)16:00前洽本校教科書承辦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註冊組謝佳樺組長 電話:(04)25811574#22 地址:42642臺中市新社區興中街47號。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